更新时间:2022.06.13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是,有限责任。其限度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担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有费用承担责任、返还股款责任、损害赔偿责任。费用承担责任是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返还股款责任是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是发起人对因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付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承担返还股款、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1、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当遵循法定程序。股东向董事会申请转让,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的,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规定如下: 1、股东出资时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净资产为标准确定; 3、以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以拍卖和变卖价格作为转让价格。此外,还有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