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是: 1、案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犯罪事实、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等; 2、只适用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从审判组织、审理期限等各方面予以简化,除非例外限制; 4、存在独任审判; 5、不适用具有盲、聋、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经过许可,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
1、简易程序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2、普通程序 (一)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均不适用简易程序。 2、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3、适用简易程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简易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2)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3)交通警察对适用简
走简易程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定会当庭作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的六个方面的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后,不用再去结案。 给当事人下达了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交警的工作就完成了。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则伤者可以起诉。 发生车祸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下的,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