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需要垫付医药费。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若是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限额范围的,应当由受害人自行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追偿。 若是肇事方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为法律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一般由赔偿义务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受伤的可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医药费,也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根据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构成诈骗罪,如果诈骗数额巨大,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发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保险赔付。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也就是需要误工收入以及误工时间证明。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在限额的范围之内都是由保险公司所承担,但是前提是在没有违法的情况下;超出了那么保险公司就只有承担剩余的一部份,大部分就由车主来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导致人员受伤,产生误工费的话,对收入能确定的,可以计算好误工费,而对于收入不稳定的,就应当参考职工平均收入,主张误工费赔偿,收入稳定的,要提供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收入的,可以参照相近行业的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后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