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且逐步成为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诸如利益争夺、政府职能的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
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可以依法收购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份的条件: 1、需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需要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4、需要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东不得随便将出资撤回。股东如果要退出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人。 2、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减资,将该股东的出资除去即可。 3、当有限公司的股东遇见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
股份收回程序: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公司合并和股东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
股权回购是公司以一定资金回购已经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协议也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行使,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的有: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
未履行股权回购协议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履行义务或者采
股东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