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在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回购股票:公司具有减资、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用于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为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公司可以依法回购其股票。
1.对象不同。股份转让的对象不仅限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上市收购仅限于上市公司。 2.目的不同。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公司拟股份回购没有时间限制。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发行或流通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回购公司发行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回购上的区别是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评估权,而股份有限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评估权,但和前者有区别;并且不限于此,公司也可以在其他情形下主动采取回购。
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程序是: 1、股东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决议事项作出反对表决; 2、股东书面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双方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行使权利。
股票实际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实际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公司应当履行两项程序性义务:第
股票回购规定具体如下: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