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行政诉讼举证期限为十五天。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辩状之日起五日内,
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案件小额诉讼审理期限需要根据审理程序来决定。一般情况,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6个月内审结。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
二审审理期限规定如下: (1)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一般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针对于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三十天,不能延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诉法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后,再经法院批准或者直接由人民法院指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第一审适用于普通程序的案件,不能少于十五日;第二审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案件,不得少于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