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取保候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出县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
取保候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只要经过执行关机关批准,一般是可以去外地的。但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之后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违反取保候审期间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关是有权利即时把犯罪嫌疑人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得到批准即可。取保候审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取保候审要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去外地。 办理取保需要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外地取保候审的,如果得到执行机关批准了的,可以回家,否则不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也可以异地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执行。但是被取保候审人回户籍所在地执行要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去外地报备的流程是: 一、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如实说明去处、理由; 二、在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后,就可以携带相关的批准文件和本人的证件去外地。
不好批,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
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去外地打工,但前提是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异地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外地犯法取保候审的,如果得到执行机关批准,可以回老家,否则不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