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还不能要求其赡养。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养子女只有养父母需要赡养,其亲生父母不可要求孩子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丧失生活来源的,经其抚养成年的养子女应该给付生活费,尽赡养义务;如果成年后的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导致收养关系解除的或者是养子女的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还可以要求补偿其在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第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到养子女同意即可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到养子女的生父母或者原送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的意见。协议
养母不能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并且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解除收养关系时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一般不需承担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一般而言,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由双方自行协议解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 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一般是不能让人代签字,因为解除收养关系是涉及当事人人身权利的,一般是不能代理的,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在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上签字,然后到民政部门去办理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