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民法典的规定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包括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借款人没有偿还到期欠款的时候承担担保责任,需要偿还的欠款还包括应还的利息等。
民法典规定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在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该按照一般保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果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以后的6个月之内。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
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是根据合同约定来承担,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即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责任: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
保证承担什么责任,具体要看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规定借款展期后保证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对于变更了的合同内容,债务减轻的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家中的,保证人对于加重部分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承担责任的情形等。
在实践中,合同当事人经常因为违反合同约定而引发纠纷。违约方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合同履行不了、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要求履行,继续履行就不太适合了。其次,对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那么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担保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人可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主体包括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