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解决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纠纷的办法: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式: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解决如下: 一、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二、、对有关单位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1、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
精神病人没有监护权,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以作为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并且精神病人本身也需要监护人监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以下人员按顺序担任: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
精神病人没有监护权。因为享有监护权的监护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监护能力。同时,精神病人本身也需要其他监护人进行监护。
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精神病人无法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权纠纷可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 1、由当事人先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3、法院受理后,符合撤销监护关系条件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精神病人是不具有监护权的。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监护能力,而为享有监护权的监护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