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房屋土地使用权限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确定的。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续期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
出让土地的使用年限35年后到期的,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的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
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需要收费。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及以下按每宗地收费,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费用,且具有最高限额。土地证书工本费严格执行普通证书按个人、单位收费;国家特制证书统一收费。
复垦后土地使用权归原来的使用方。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则复垦后由县级政府安排归属;如果复垦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则复垦后归原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个人。
购买商住房有土地使用证。因为一般开发商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等其它规定的证时,才能销售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