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要件有:犯罪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刑事责任包括下列承担方式: 1、适用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适用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3、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安全事故致一人死亡,属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发生一般事故的。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铁路运输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铁路员工; 4、主观要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人身和财产;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是指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本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规定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才予以立案。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造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大安全事故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才予以立案。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为:第一,如果大型群众性活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如果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特别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