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经过招标的合同不能变更合同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有效。未经协商擅自变更的,是无效的。如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那么还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会有效。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法律其他规定。
中标后变更合同主体需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合同主体有具体要求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有效,否则无效。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需要根据情况而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中标后是可以变更合同签订主体的。中标之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已经开始履行,现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乙方即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改变为甲和丙,甲如果同意的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的主体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
(1)就合同变更部分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后果,同时,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保持原有的状态。 (2)合同变更仅对未履行部分发生法律效力,对已履行部分没有溯及力,当事人不得主张对已履行完毕的债权债务关系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履行。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如果是协商一致变更的则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 因为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达成一致,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
合同主体变更的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主体变更需要符合的条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变更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其他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