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关于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如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
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是: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的规定: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即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起诉的规定如下: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可以补充起诉。根据情况,可以不撤回起诉书,进行制作补充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诉书,在补充侦査后,重新制作起诉书。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补充起诉的规定如下: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遗漏的同案犯或遗漏的罪行时,可以补充起诉。根据情况,可以不撤回起诉书,进行制作补充起诉书,提交给法院;也可以先撤回原起诉书,在补充侦査后,重新制作起诉书。犯罪
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的规定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关于扣押的程序有以下相关规定: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对
规定了被害人因犯罪分子侵犯人身权利,或毁坏财产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导致丧失能力或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刑事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失,不受理附带民事诉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赔偿的规定了,被害人因犯罪分子侵犯人身权利,或毁坏财产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而导致丧失能力或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对刑事侵权造成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如下: (1)人民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达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