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鉴定的,应当自检验报告、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限制如下: 1、经勘查,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2、交通事故逃逸的,应当在查获交通事故逃逸者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需要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或者重新检查后五日内制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依据不同情况可有不同: 1、一般交通事故在现场调查起十天内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出具认定书期限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天内; 3、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制作认定书期限为检验报告、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
交警事故认定书盖章有时间限制。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应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自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