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实施了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处罚:一般来说,犯本罪既遂的,应当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水产资源,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
行为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权对象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上,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林捕捞水产品;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在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具有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就应当予以立案。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实施了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