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然后再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一并把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及犯罪嫌疑人本身全部都退还给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逮捕后的二个月内。 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特殊案件特别重大复杂,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审理。 其他在法定期
派出所能侦查刑事案件。派出所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下列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的; (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 (3)群众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
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刑法中对盗窃公私财物“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具体如下: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
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走私罪如走私枪支弹药、走私核材料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
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案件逮捕后的侦查期是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