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对付高空坠物措施: (1)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2)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
高空坠物的承担: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是由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高空坠物伤人的,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我国使用的是无过错推定的原则,也就是说,这个行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责任。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1、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 2、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加强对其监督。 3、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
对于高空坠物的处罚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高空坠物的真正侵权人有的时候非常难以确定。如果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的归权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因为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高空坠物后续的责任划分: 1、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建筑物的使用者、所有者、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