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女儿对父母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继承权男女平等。对于父母的遗产,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已婚或是未婚,在继承父母的遗产时,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在具体实践中,父母亲的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
没有。继承法中有这样一个名词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儿媳妇承担了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的,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承后,应当按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的顺序进行。而丧偶儿媳则承担了赡养母女的主要义务,作为一级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
父母遗产女儿有权继承。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父母的遗产女儿是有一定份额的。 但是需要注意,父母如果立下遗嘱,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父母立下遗嘱且遗嘱真实有效,遗嘱中将财产全部嘱咐留给他人的,则
女儿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女儿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以是否出嫁为条件。女儿不论是否出嫁,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因为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依据子女和父母的血缘关系确定的。
如果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继承人并没有先于并继承人死亡,而是由于其他法定原因丧失了继承权的,其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若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认定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有权继承权。正常情况下女婿是没有继承老丈人遗产的权力的。但是如果女婿失去了老婆且未续弦或者续弦之后仍然对原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原岳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