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无效婚姻婚姻无效宣告的主体: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
婚姻无效由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宣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的四种情形,如,未到法定婚龄的,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四种情形。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将无效婚姻的情形有所变更。将其中一种情形“婚前
涉外婚姻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可以携带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制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需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的: 一、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
涉外婚姻可以通过诉讼和起诉离婚。夫妻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无论是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最初在外国使领馆申请户籍登记,在申请离婚时,双方没有争议。可以向原来登记结婚的外国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
涉外离婚诉讼,是指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他们之间婚姻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通俗地说,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要有一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
婚内有外债的可以离婚。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内有外债并不影响双方离婚,只是离婚时需要对外债进行相应的处理,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处理共同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但是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或者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在法院调解离婚。按照相关规定,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在异地进行办理。如果夫妻常年居住在外地生活并工作,如果协议离婚不成,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当中对于骗婚行为并没有具体的罪行约定,而因为骗婚更多的是为了骗钱从而将骗婚行为归类为诈骗以及敲诈勒索之类的罪行,所以一般只是隐瞒婚姻历史的并不能构成骗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