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8
担保人可以追偿主债务人,当债务人没有履行自己的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找不到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方式: 1、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找不到,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 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通常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如果承担共同债务的一方跑了,无法找到其行踪,那么债权人还是可以追究另一方责任的。如果债权人无法找到失踪方,那么可以向失踪方的配偶追偿债务。因为失踪方的配偶对夫妻间的共同
1、如果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外债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并不是所有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都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必须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双方共同的生活外债。 2、如果申请法院宣告债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联系不到债务人的可以向保证人追债,如果没有保证人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诉债款;或者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将债务人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失踪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让对方偿还借款。即使债务人不应诉,
债务人找不到可以去其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欠款人找不到的时候,第一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则另一方就有帮助该方还款的义务。然后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行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
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即使担保人死了也要替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的,担保人的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担保责任。继承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约定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