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欠条适用的法律条款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七十四条等,借款人应当按照欠条中约定的期限返还欠款,如果欠款人不按时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一般如下: 1、工程范围。当事人应在合同中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主要包括建筑栋数、结构、层数、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条件有: 1、建设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格优先受偿; 2、工程不能完工时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3、工程价款的支付。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款的,承包人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是在遵循公平原则的情况下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到该格式条款的,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格式条款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利率; 五、借款期限;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保证条款; 八、违约责任; 九、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是: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
工程合同包括的条款有:工程的具体范围、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建设工程的总价款、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
合同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等。
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需要根据该条款的具体内容而定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程优先受偿权的适用条件具体包括以下三个: (一)建筑施工合同有效; (二)建筑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宜折价拍卖的; (三)发包人没有按照规定支付价款。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条款都有: 1、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 3、合同范围; 4、技术标准; 5、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6、甲方的责任; 7、乙方的责任; 8、工程监理; 9、施工期; 10、施工组织设计; 11、质量控制; 12、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