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取保候审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正式起诉后不一定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如果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因为安全需要需要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进行拘留的,则司法机关会决定拘留嫌疑人;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不会拘留嫌疑人。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处理方式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要制作报告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
同一名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才能在两个案件中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取保候审没有被羁押天数的限制。在看守所十五天,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和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同意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的规定办理。
判前或判决后,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重大疾病,司法机关会安排到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如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
取保候审是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机关采用传讯方式通知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只要是满足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