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一、货币补偿; 二、产权置换; 三、结合型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被征收人可选择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有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市场评估价2.商品房交易均价3.重置价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
拆迁安置的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强制拆迁的方式有: 1、行政强拆,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拆; 2、司法强拆,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拆。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会根据征收的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来核算费用,房屋产权调换会根据房屋的总体面积来核算,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标准。
拆迁房屋进行补偿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如下:重新整理宅基地,盖房子,也就是说,农村房屋被征收后,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批准,村集体将在附近地区或村镇集中规划区内安排宅基地,房屋由业主重建。提供安置房,农村房屋被征收后拆迁方将已建或者购买的房屋的产权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是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的两种补偿安置形式,选择哪一种补偿安置方式是被拆迁人的权利,而非拆迁人的权利。被拆迁人一旦选择产权调换,自然会面临还房面积、还房地点、还房用途、还房期限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都需要通过与拆迁人订
一、房产拆迁纠纷有几种处理类型 房产拆迁纠纷的类型有: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