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有下列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的;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
关于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执行。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的意思是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其中的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人民法院为了使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实现,对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处罚决定所规定的义务。实施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履行行
行政机关做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的,又做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直接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
行政处罚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这三类机关来执行的。 1、但是行政机关在委托其他组织执行行政处罚的时候,该组织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行政法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备必要
行政处罚可以中止执行,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或者执行行政处罚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等。
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依法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款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如下: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