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暴力取证罪法律后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暴力取证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构成暴力取证罪。
只要司法工作人员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
暴力取证罪的量刑:行为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如果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则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并且从重处罚。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暴力取证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第一、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第二、导致别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第三、造成冤、假、错案的;第四、进行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暴力取证的;第五、授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这三者都要比犯罪既遂量刑更轻。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2、未实行终了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4、主观要件 本罪在
暴力取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
一、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错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 5、授意、指使、强
暴力取证罪的量刑标准: 1、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3、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1、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的心态; 2、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3、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