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的顺序为: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2、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的申请; 3、符合条件的,法院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需要满足下落不明满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宣告失踪必须由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宣告失踪的条件: 一、必须处于持续下落不明的状态; 二、下落不明必须达到一定期限; 三、须由该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 四、须经法院依法宣告。
《民法总则》第 46、47条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民通意见》第25条的顺序限制。由于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那么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应该平等保护,没有顺序之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
监护人顺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法院宣告失踪程序: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条件是: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由失踪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节
1、宣告失踪的判决撤销后,财产代管人的身份也就没有了,财产代管人应将管理的财产移交给本人,并汇报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活动; 2、因财产代管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人造成的损失,财产代管人应当赔偿; 3、只要财产代管人不是恶意的,被撤销失踪宣告的公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没有以上人选或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 代管人负有管理失踪人财产的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
不是。 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能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不是。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能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