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用人单位在职工哺乳期终止合同,如果是违法终止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给职工赔偿金。即职工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需向其赔偿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二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需赔偿给职工一个月的工资。
用人单位与哺乳期的员工违法终止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其支付赔偿,即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哺乳期合同终止的赔偿方式:一般情况下,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民法典中哺乳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双倍给予员工赔偿。 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如果是违法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的双倍来给予员工赔偿: 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的,向其支付一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月的工资。
哺乳期内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