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7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分如下: 一、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区别。而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主要存在着以下不同: (一)犯罪客体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仅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二)客观方面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而为三种行为: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是挪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 2.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如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对特定款物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是直接实施挪用行为的人员,如会计人员、款物的发放人员等。后罪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第二,挪用目的不同,前罪挪用款物是用于单位的其他项
两者的区别有: 1.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犯罪对象只能是七类特定款项。中罪既可以是货币形式的款,也可以是实物。后罪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货币形式的款项;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是否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
挪用公款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在于行为人实施的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即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是否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
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
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挪用公款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看来,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不限于现金,挪用特定款无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前者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前者的犯罪目的是归个人使用,后者的犯罪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