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时效过了也是有可能胜诉的。因为法院审理诉讼案件一般不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也就不会发生作用。但是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是失去了胜诉权,只要被告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么法院是会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1、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 2、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 3、被执行人采取暴力等方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及协助执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形;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可以中止履行债务的情形包括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以及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能力等。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法定事由而阻碍了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诉讼依照法律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那天开始算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若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发生权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是可以同时和债务人的财产一起被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是不能和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的,只有债务人的不足以清偿且债务人无力清偿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可以拘留被执行人的情况: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经院长批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行政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有时候,公民或者法人会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诉讼,也就是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 这时候,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这样的合理规定是保护起诉人合法权益的一个具体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