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各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刑事案件应当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除贪污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之外的刑事案件。
侵占罪派出所立案标准,侵占数额在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可以予以立案。行为人构成侵占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也可以将管辖权进行转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当前的这起案件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都可以转移管辖权。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立案标准:利用职务侵占单位财务达到三万元以上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的处理: 1、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最高检和公安部门联合出台的司法解释,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的打击犯罪,根据现有《刑法》及相关修正案制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细化规定。立案追诉标准的司法解释是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的,当事人有权向检察院控告;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侵害的轻微刑事案件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检察院首先会对受理的案件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
公安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移送案件的条件是: (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二)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如果是一般经济诈骗案件的,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公安局就会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