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被告提起反诉的时间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我国民诉法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最迟应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的提起不因本诉的撤回而撤回,反诉是独立存在的,且反诉要与本诉基于同一种法律关系或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由于我国实行诉讼费用预缴,所以原告起诉被法院受理后需要预先缴纳诉讼受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则根据判决书的诉讼费用承担的表述,由原告方或被告方承担诉讼费,当然,也有可能是双方各负担一部分。具体的情况要看
被告律师可以见原告,但要经过原告的同意。被告律师当然是可以约见原告的,被告律师约见原告一般也是为了被告的权益,这时候也是为了帮被告去争取和解的机会。
被告威胁原告可能会被判刑。对于被告在法庭上殴打原告,或实施了侮辱、诽谤、威胁原告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即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被告威胁原告有可能会被判刑,原告可以向办案法官说明情况,我国法律对恐吓威胁的行为做出了规定,如果被告恐吓行为对原告造成了实质性危险,马上报警,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会先问原告,了解事实。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威胁被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威胁是违法行为。原告威胁被告,如果威胁人身安全,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受威胁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可以采取反证和新的本证两种不同的方式对原告的主张或者证据进行反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
对于原告就被告是指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管辖权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涉及到的就是管辖权的问题。
如果没有开庭审理,原告申请,法院可能会同意,并不需要征求被告是否同意。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如果已经开完庭,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被告可以不同意原告撤诉,法院会作出判决。
原告撤诉是否要被告到场,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需要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由本人亲自出庭解决。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决定。如果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