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
自动放弃专利权一般是不可以恢复的。但若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专利权时效的除外。即基于前述情形,放弃专利权的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下了专利权终止后是可以做恢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符合条件的可以恢复。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
当事人可以提出一次专利复审的申请。根据我国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相应的复审结论。
专利申请复审是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要求再审的制度。专利局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进行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审时,应当提出请求书,说明理由,并缴纳复审费。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复审时,可以修改原申请,但修改仅限于驳回
疫情期间根据专利法可请求恢复权利的有:除专利法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期限、侵权诉讼期限、优先权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因疫情延误相关期限导致当事人权利丧失的,按规定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转让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具体方式:通过转让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转让协议来进行转让,依法订立合同后需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当事人要转让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首先需要与受让人依法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然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该部门进行公告,最后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从登记之日起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