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关于合同条款补充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P2P中的电子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法律规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形式,也可以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的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的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借款合同的规定有: 1、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必须充分协商,以文字形式规定借款的用途; 2、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贷款金额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批准的贷款指标; 3、借款合同中应当载明还款期限; 4、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种结算方式将贷款返
借款合同的规定如下: 1、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必须充分协商,以文字形式规定借款的用途; 2、借款合同必须明确借款金额。贷款金额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批准的贷款指标; 3、借款合同中应当载明还款期限; 4、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种结算方式将贷款
书写借款合同的条件包括: 1、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
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可以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公司法》没有对借款直接规定,但可以根据第一百四十九条等法条间接作出法律解散。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
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有,提供条款的一方要根据诚信原则,履行说明或提示义务。如果致使对方未注意到影响其重大权利义务内容的,对方可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对盖章的规定是,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的,合同也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自成立时生效。
P2P电子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电子合同可以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订立电子合同可以采取可靠的电子签名,该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