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原则。 (2)三公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 (4)一事不再罚原则。 (5)结合教育原则。 (6)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 (7)申诉和赔偿原则。 (8)处罚追究时效原则。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为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原则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出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相称的处罚决定;公开原则指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必须公布。
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进行执行的,需要遵循下列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的原则;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原则等。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先由行政机关立案受理;然后依法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再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最后依法执行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是对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处罚较轻的行为,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
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证公开的原则。这要求行政机关在决定以及执行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开,否则不能作出有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