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可以做工伤鉴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的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在这期间没有申请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赔偿的申请期限是30天。对公司而言,其期限是在工伤发生之日起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公司没有提出工伤申请的,个人可以在1年之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
司法鉴定申请书的审查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左右。若鉴定机构决定受理的,应当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决定不予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