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第1步: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第2步:审核注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核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准注销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交易合同、房产发票、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 5、房屋竣工证明、原件或确认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确认复
办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的材料主要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得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房地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开发建设主体依法使用建设用地建造房屋完成竣工验收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由开发建设单位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办理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交易合同、房产发票、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
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材料如下:1、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
申请办理股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认缴出资承诺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立登记申请书; 4、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 6、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7、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