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
公司诉讼代理人包括董事、股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人员等。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
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权利被侵犯时股东代表诉讼时效开始起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股东代表诉讼时效起算点是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权利被侵犯的时候。 一、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
诉讼代理人:是以当事人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当事人名义代表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代表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包括代为诉讼和代为诉讼。代为诉讼,如代为起诉、提供证据、陈述事实、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诉讼,如代为应诉、代为答辩、代为接受对方的付
我国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之日起算。《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欠条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诉讼代理人范围: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诉讼代理人只能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
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 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自己不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案件裁决结果同其没有利害关系。诉讼代表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