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为职务侵占罪,犯职务侵占罪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故职务侵占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算犯罪,应予立案追诉。职务侵占在
职务侵占罪的证据材料为:涉案的发票、单据、银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涉嫌人在单位任职的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养老金和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如果行为人的数额较大,会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2、如果行为人的数额巨大,会被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可以处以没收财产的处罚。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指的是
职务侵占罪是不在自诉案件范围之内,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下列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职务侵占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村主任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村民委员会及其分设的村民小组是依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立的相对独立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依法负有对“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以及公共秩序的维护、集体财产的经营与管理”的职能。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达到五千到一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仅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的认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犯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遂犯也构成犯罪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