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没有日期的自书遗嘱是有瑕疵的遗嘱,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遗嘱的书写时间。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遗嘱的全部内容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书写; 2、自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在死后处分其财产的正式表示; 3、必须由立遗嘱人签字; 4、记下来年、月、日
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的民法典中有明确指出。若由他人代写的遗嘱,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要件,那么代书出
日记不能完全取代自书遗嘱,因为日记本身不一定完全具有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若完全具有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则可以认定日记为自书遗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
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规定立代书遗嘱继承人是否在场,但明确规定继承人不能作为立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由遗嘱人
遗嘱可以由别人代写。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为代书遗嘱。立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
代书遗嘱不可以在事后才公证,因为遗嘱只有经过公证后才可以保证其真实合法性,也为立嘱人保障其在世之前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其财产处分,并且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发生纠纷、矛盾。 代书遗嘱进行公证后,就是公证遗嘱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代
立遗嘱人是可以自己书写遗嘱的,遗嘱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其中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同时还需要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按照规定,自书遗嘱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