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财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期限应该由担保人和债权人自行约定,在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财产抵押担保贷款的期限应当是从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抵押担保的期限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双方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同时届满的,则视为没有约定。如双方未约定或对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质权未登记,但质押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抵押期限,如果不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是有效的。如果早于或者同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的,则视为没有约定,抵押期限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债务人设定抵押担保责任的承担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担保物并不一定经过抵押登记才有效抵押权,抵押权并不是仅仅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以物为债务担保的,分为抵押和质押两种担保方式,所以担保物要抵押质押才有效,而有些抵押需要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才生效。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如果当事人适用质押担保,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质押担保的债权种类和数额;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包括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 3、双方之间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是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主债权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2、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房屋有抵押的也能在诉前申请保全。如果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在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并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
抵押人能够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