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准予撤诉的案件,诉讼时效能否中断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这种情况:原告向法院起诉,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准予撤诉。对这种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案件中断后重新计算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是存在特殊的情况的可以进行时间的延长,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要求,不要误以为时间上的是固定的,只只要自己的案件符合有关条例就可以进行时间上的操作,所以自己需要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可基于以下三种情况而发生中断,即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后,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
当权利人向司法机关主张权利时,如果司法机关不立案,诉讼时效将中断,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一般来说,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此外,最长的权利保护期间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发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具体地来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对诉讼时效
诉讼离婚立案后可以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诉讼离婚撤诉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
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