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办理取保候审这个程序不需要通过开庭来完成,具体是否开庭需要结合犯罪证据、事实等因素来进行审判。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只要办案机关觉得合适,就可以采取,不必开庭,但是如果办案机关(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应当移送法院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进行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进行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以取保候审,以免造成社会危害;依法应当及时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依法应当逮捕的怀孕、哺乳的妇女;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的,申请取
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拘役或者独立判处附加刑的;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无再次犯罪危险性的;3、孕妇或哺乳期妇女;4、严重患病或生活难以自理
有这样几种情形:1、犯法情况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的;2、不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的,对于其罪名有反对的;3、还有同案的人员没有被抓到的;4、不是本地户口的,在本地区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不能确保随传随到的。另外,在法令的实行中,对于有可能被判3
取保候审不会不了了之的,如果有犯罪事实的,会被逮捕变更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届满
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