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买卖合同纠纷录音算证据。录音是现行民事诉讼的证据形式之一。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录音的证据,以支撑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请求。但录音最后是否能够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的证据,还需要进行质证。当事人提供的录音必须是未经过剪辑处理的,且收取录音
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录音,经过案件其他证据佐证后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是可以的。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但是也应当注意的是,提供录音作为证据时也应当提供录音所使用的载体
1、经对方同意后的录音。对方已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一般不论录音在什么场合下都属于“合法”录制。 2、未经对方同意,但在公共场合下或者打电话的录音。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录音一般属于合法录音。
车内的录音能作为出轨证据。行车记录仪记载画面和录音在证据的类别中属于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证据的分类有哪些 1、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可以。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因此,录音证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电话催收的录音作为证据有效。 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
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对于举证责任的倒置规定包括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
1、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物证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3、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证据的法定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并且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我国,民事诉讼与民事执行之间的关系为:民事执行为民事诉讼的一部分,一般为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阶段。《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医疗事故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