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借条上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借条上的担保人责任在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时,为一般保证。约定为连带保证责任时,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
也属于担保人。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
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
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名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向法院起诉前,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不在生效。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借条上经手人签字的责任,需要根据经手人的具体角色,来进行判断。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当中,经手人既可以是借贷双方当事人其中的一方,也可以是借贷双方邀请参加的见证人,更可能是为这项债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如果经手人被认定为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话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