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
要看情形而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只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明确约定,在某种情形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购房合同定金是否可退,需要分情况来说: 1、首先要确认购房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 3、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 4、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
订金可以退;定金不可以退。法律规定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一般来说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
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
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且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对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其中的一种来追究另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以同时适用,只能择一适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违约方处罚的原则是,对守约方止损,对违约方惩罚,不能在对违约方惩罚的同时,让守约方因此获利,所以,在合同条款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守约方不可以同时主张,只能择一适用。
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不可以同时适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
可以退定金和解除合同,退定金的情形是指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解除后,如果存在违约情形,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是需要退定金的。
定金和违约金条款不可以同时适用。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出现违约行为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责任承担方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