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直接影响了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发生商业秘密权利人因被告人侵权而蒙受的损失和被告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无法直接通过财务资料计算出来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
商业秘密泄露的损失计算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意义上的保密措施:权利人是否告知相对人存在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相对人是否签订了保守商业秘密的合同;权利人是否限制他人进入含有商业秘密的场所;权利人是否对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进行特殊保管或禁止散放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要件是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是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侵犯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侵犯商业秘密罪量刑标准如下:1、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要件: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
自然人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