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竞业限制的期限一般以二年为限。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违反竞业限制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用人单位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角度: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不得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单位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一般为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单位一般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也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具体的发放办法。
竞业限制法律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根据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也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一般期限不超过二年。我国法律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与从事同类型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自己从事同类型业务的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1、性质不同,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 2、对象不同,通常来说,竞业禁止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的对象一般是员工。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主要有: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所有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有区别,具体是: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一、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第一、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第二、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是有区别的。通常来说,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通常协议得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单位的高层。而竞业限制属于约定的义务,一般是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公司中知晓公司商业秘密或者管理层及其他会对公司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约定劳动这个在离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可以从事约定中的工作,如果说劳动者直接加入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违反了竞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