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一是,行政备案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备案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因而必须由行政主体作出。在现行法律规范中,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等也可以成为备案的主体,但这些备案行为并不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因而不是行政备案,而是立法备案、司法备案或政
政府发函是政府机关间的联络。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如协助函,可以不分系统、级别、地区、性质的机关之间的行文,机关之间需要彼此联系工作、沟通情况时,可以使用
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行政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组织实施的所有生效行政法律
行政申诉,指的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它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之分,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一般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广泛适用的程序;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特殊类型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出质流程如下: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逮捕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并不属于行政处罚。二者属于并列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隶属关系。行政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而行政处罚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扣许可证件、行政拘留等。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且股权出质流程具体是: 1、收集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3、了解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4、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如下:应付利息=初始交易金额×N/365× R,其中,R为购回利率;N为实际购回天数(按自然日计,实际回购期限不超过28天(含28天)的按28天计算,高于28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计算和支付方式为按日计提(算头不算尾、季
新三板股权质押登记的注意事项,通常如下: 1、质押前,最好通过中介机构对质押人进行充分调查和专业预测,避免盲目进行,尽可能保证质押的可控性和安全性,注意程序的有效性; 2、质押金额应以交易价格为基本依据,尽量避免过度高估导致后期资金短缺和还
户口所在地行政区划是户口本上登记的户籍地址,此地址政府部门对本地区做出的分区划分分区管理。户籍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