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坚持过错原则(即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诚实信用原则等。
(一)分析事件的性质,医疗纠纷的发生后,应该尽快弄清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分析事件的性质,以便采取相应策略,应对医疗纠纷。 (二)分析患方动机 医疗纠纷的发生,患者一方有多种不同的动机,患方动机有以下几方面: 1、对不良后果无法接受,寻机索
医疗纠纷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
医疗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出现医疗纠纷后,患方可以先和院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如果和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者请求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因选择的途径不同而不同,如选择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则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十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如受理,必要时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 4、依据鉴定结果,作出
医生发生医疗事故的,情节严重的涉及医疗事故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足刑事处罚的,还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纪律处分,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